关于农村双女户补偿规定

如题所述

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该政策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农村双女户申请条件是父母必须达到六十周岁,姐妹出生时间必须达到规定的间隔,必须经过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合法出生的子女,办理双女户补贴需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在开展计划生育帮扶工作时,在项目技术安排、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独女户和双女户。申请人提出申请,村委会、镇乡人口和计生办调查核实,没有违返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报区人口和计生委批准,可以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法律依据:《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六条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二)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三)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年满60周岁。
奖励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发放。试点地区省级人口计生委依据上述基本条件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有关政策解释,结合本地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的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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