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基地没有证怎么办

如题所述

老宅基地没有证可以补办。
补办的流程如下:
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更改宅基地证户名:
1、首先户口要是农业户口,且与父母一起,才可变更;
2、要有父母与子女双方宅基地变更户主的协议书,并有村委会签字(意见)和盖章;
3、让村主任按照原宅基地证图形画出新的宅基地证,并标示尺寸和地址;
4、由户主或村主任带户口簿、变更协议书、新老宅基地证(共2本),前来办理变更手续。
办宅基地证补办流程应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十天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然后提供相关材料,重新申办。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设立宅基地使用权: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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