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类别1至7代表

如题所述

残疾类别划分为7类,分别为:
1.视力残疾(代号1);
2.听力残疾(代号2);
3.言语残疾(代号3);
4.肢体残疾(代号4);
5.智力残疾(代号5);
6.精神残疾(代号6);
7.多重残疾(代号7)。
精神残疾标准: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
(3)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
(6)其他精神障碍。
精神残疾的分级: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
(1)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2)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
(3)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精神残疾4级
最后两位依次为:
残疾类别代码和末位残疾人等级代码.第二代《残疾人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由18位身份证号加1位残疾类别代码和1位残疾人等级代码组成,并采用防
第二代残疾证全国统一编号是这样确定的——以身份证号码和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代码为基础,实行全国统一的20位编码,即:18位身份证号加1位残疾类别代码和1位残疾等级代码组成。
残疾类别代码,视力残疾、1听力残疾、2言语残疾、3肢体残疾、4智力残疾、5精神残疾、6多重残疾、7残疾等级代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