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会议的区别

如题所述

村民会议是由村民或村民代表参加的决定本村重大事项的活动;村委会是农村管理日常公共事务等的机构。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自治自治的领导班子,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7人左右组成,管理或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肋维护社会治安等。村民会议是由村委会召集,或有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提议,召开的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会议,讨论决定本村重大事务,比如制定村规民约、人事任、重大事项决定等。村民会议也称村民议事会,它是由村民选出的村里有威信且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村民代表组成。如:村里村规民约,红白喜事,文艺演出,集体事务安排等。它重在村中日常事务的协商,是村民自发组成的一个组织。而村委会它是一个最低层的行政机构,管理村民的最小最小机构。它的任务是如:国家的计划生育,植树造林,合作医疗和村民养老保险的缴纳,土地确权登记等国家下达的各项任务。它的人员组成是由村委主任提名的村委委员构成的。
拓展资料:村委与村民属于相互共生的关系。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9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的2至3名代表中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如下:村民委员会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即村民委员会的职能主要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1/10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的最高权威机关,而村民委员会只是对村民会议负责的执行机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