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的案子还追究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不知该案子属于民事还是刑事或者行政案子,案子不同,其追诉时效也不同,应结合具体的案子进行分析。2.如果当时已经过法院审理,那么现在正常不会重审了。如果手中有新的证据,可以考虑到政法委去信访,从信访渠道来解决。3.如果从未起诉过,那么现在有可能已过追诉期,需要证明这段期间一直在追这个案子,主张权利从未停止才行。4.无法再次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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