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全责刮擦伤到我的车,但我当时不知情,离开了现场,谁知别人恶人先告状告我交通肇事逃逸。警察看了监控,刮车是他的全责。还能算我交通肇事逃逸吗?这样情况下警察扣我车押我证,却不扣他车押他证合情合理吗?这种情况下,我为了尽快提车,愿意友好协商,对方全责刮擦伤了我的车,不赔偿我给我修车(我车伤得多一些),反倒要我给他修车,他车只刮擦到很轻微一点点,我答应给他修,他却不干了,要求给五百元钱他自己修。这算不算讹诈呀?警察跟当事人不知是什么特殊关系?什么原因办事这么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