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宿管老师考核办法

如题所述

为加强宿舍管理,调动宿舍管-理-员的积极性,提高宿舍管-理-员的管理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 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当班期间无故脱岗每次扣2分,私自调换岗位,私自找人替岗每次扣双方2分。(以学校教职工、值周教师、政教处、学校领导发现并查实为准)

二、生病请假按学校教职工考勤办法处理。

三、 外来人员进入宿舍楼时,没有按照规定询问,不登记每次扣2分。(以学校教职工、值周教师、政教处、学校领导发现并查实为准)

四、 定期对宿舍楼公共设备进行检查、登记和保修,及时发现隐患并上报。无定期检查或无记录每次扣1分,未发现安全隐患而造成事故者每次扣5分。

五、 学生卫生打扫不彻底,不及时者,发现一次扣该宿舍管理者1分,发现一处残留垃圾扣扣该宿舍管理者1分,学生不冲厕所扣该宿舍管理者1分。

六、宿舍管-理-员应每天对学生就寝、晚归、外宿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登记。一次不查扣2分,一次不登记扣2分。(以学生反映、学校教职工、值周教师、政教处、学校领导发现并查实为准)

七、 若发现学生私自留宿校外人员不加劝阻者,每人次扣2分。

八、 不遵守安全用电制度,私自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私拉乱扯电线者,每次扣3分。

九、不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者,每次扣2分,拒绝接受任务者每次扣10分。

十、不服从管理者每次扣5分。

十一、 在学校检查工作时,弄虚作假,谎报情况的,一经查实,每次扣2-5分。
十二、 当班期间,因失职发生失窃、斗殴等恶性事件,每次扣5分。
十三、 私自将学校的公共财产据为己有的,一经查实每次扣10分。

备注:
1、 以上考核有政教处成立考核小组。
2、 对各楼的日常检查由宿管科各值班老师负责,政教处专人督查。 3、 每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校长室,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4、 管-理-员每月基础分为100分,每扣1分,则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
5、 若对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水电节约、消除日常隐患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一经采纳,每次奖5-10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