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未就业落户不能在雨花台分局办理。
可以办理的地点有: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人才落户窗口(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分局办证服务中心(江北新区大厂太子山路209号)
东山派出所(江宁区淳化街道天泰路2号)
开发区派出所(江宁区秣陵街道通淮街98号)
岔路派出所(江宁区双龙大道606号)
百家湖派出所(江宁区秣陵街道金龙路10号)
高新园派出所 (江宁区天印大道2009号)
上坊派出所(江宁区东山街道润发路5号)
拓展内容
户口迁移证补办流程:
居民补办:
1、先到你原来“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入地派出所(也就是你户口想迁去的所在地的管辖派出所),提出申请,并领取一张你的户口“未迁入”(也就是未入户)的证明。
2、凭“未入户”证明到原来给你开迁移证的派出所去补开一张。
学生补办:
1、先到原籍派出所(上大学前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
2、持《未落户证明》和毕业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丢失户口迁移证证明》。
3、持学校开具的证明、毕业证、报到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补办一张新的户口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