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老妈户口簿上有户主儿子儿媳妇孙子孙女,但是孙女是大哥的女儿大哥户口己分开了。现在我要改户主户籍民警说侄女变女儿了。否则要提供侄女出生证明,(出生证已找不到了)该怎么办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所需材料:①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死亡证明③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所需材料:①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原户主迁出凭证 。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所需材料:①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房产证》或有效凭证。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4)、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所需材料:①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其它相关材料。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或镇(街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
扩展资料:
户口本上的户主名重要性:户口本的户主的权力,就是你作为一户之主有作为这一户在这个小区的发言权、代表这一户的签字权等等,义务这一户出现户籍上人员变更、每年的选举、每户需要在小区缴纳的物业费用等等,户主必须有义务配合执行和缴纳。
户主享有的权利:社会是以家族为细胞,因此户口登记中都是以一个家庭,即一个“户”为基数来登记的,这个“户”中的一个主要的家族成员即为户主。
因此,一个“户”中,成员和“户主”在法律上的权利都是一致,没有特别的权利。只是在判断“户”中成员的一些共性时,可以参照“户主”,比如农村还是城镇。
参考资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4)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扩展资料:
户口本换户主需要的流程
户口本更换户主,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本更换户主,需要的手续,要根据下面不同情况而定:
一、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由单位或社区带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
二、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所需材料:
1、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死亡证明;
3、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三、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所需材料:
1、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原户主迁出凭证
四、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所需材料:
1、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房产证》或有效凭证。
五、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所需材料:
1、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其它相关材料。
户口变更手续
变更民族手续
1、要恢复或变更民族成分,本人要写出恢复变更民族成分的理由报告;
2、经原所在地县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同意开具证明;
3、单位主管部门签出批准意见;
4、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方可到户口登记机关(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姓名手续
年满18周岁公民,无特殊理由的,现用姓名不予更改。为确保在校学生生源的真实性,在校学生的姓名原则上不予以更改,确有特殊原因须变更现用姓名的应严格审核,其办理程序如下:
1、本人写出变更理由报告;
2、经所在学校签出同意变更意见,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报区、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出生日期
学生在校期间,无特殊理由,不得更改出生日期,确须更改时办理程序如下:
1、本人写出更改理由报告,并提供有关更改理由证件;
2、经所在系及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核后,方可办理更改登记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主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