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意外发现,输入了被执行人姜水鸣后,在案件状态栏里看到“巳结”二字说明了什么?案件审理时借款人姜水鸣就失踪了,一直是上海本事广告公司(担保公司)律师到场,由于担保公司董事长是高官金炳华的儿子金松,可案件判决书巳下达一年多了闵行法院从未给过我一点音讯,100多万元的执行标的分文未付,怎么可以说“巳结”难道闵行法院这也可以欺上瞒下,闵行法院究竟在搞什么名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