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案件状态“巳结”说明什么?

我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意外发现,输入了被执行人姜水鸣后,在案件状态栏里看到“巳结”二字说明了什么?案件审理时借款人姜水鸣就失踪了,一直是上海本事广告公司(担保公司)律师到场,由于担保公司董事长是高官金炳华的儿子金松,可案件判决书巳下达一年多了闵行法院从未给过我一点音讯,100多万元的执行标的分文未付,怎么可以说“巳结”难道闵行法院这也可以欺上瞒下,闵行法院究竟在搞什么名堂?

在执行的司法实践中,如执行法院找不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申请执行人又无法继续提供有力的财产线索,在经过一定时间后,执行法院就会终结此次执行,向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下发终结执行通知书,终结本次执行,此时进行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时显示的执行状态就是已结。但这并不是说被执行人就不需偿还被执行款项了,当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随时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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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26
已结,案件已经判决,结案,但是需要执行。如果说执行完毕了就不会再上那个系统了。所以说只要其名字在系统上,那么他就要偿还。现在联动机制非常严格,欠钱不还什么也干不了了。所以不用担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7-25
可以去问一下执行法官,现在这种事情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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