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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40年产权到期,续约交税30年到期,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了,国家可以无偿收回吗?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国家可以无偿收回吗?会有赔款吗?会不会自己房子也没了,钱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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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答案 2018-08-30
住房自你买下,办理了房产证,住房产权永远是你的,没有期限。有期限的40年,是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40年公寓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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