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两地分居配偶户口进京后,档案怎么转

如题所述

解决两地分居配偶户口进京,人事档案进京要明确是报哪里审批的(1,北京市人社局;2,人社部;3中组部)其次要明确档案在哪里,已经在北京的要由档案所在地开具存档证明。档案不在北京的,如是报人社部或者中组部审批的,要由申报时提供《接收函》的单位或者人才去办理。有必要的话还要经过部委人才中转。档案进京有自带和机要两种方法。报人社局的审批通过以后会自带调函,你拿到进京批件和调函去档案所在地去调档就可以,也是自带和机要两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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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13
看您是通过人才工作局下的进京批件,还是人社部或者中组部。调令批准机构直属人才开商调函,把档案调到北京,然后再转到给您开具同意接收函的人才中心或者户口所在区人才即可。
第2个回答  2017-11-17
配偶在京单位出具调档函。需要持下列资料:
1、 人事部批文原件;
2、 结婚证;
3、 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将调档函邮寄给配偶在外地的原单位人事部门。由对方开具行政关系、工资关系介绍信、档案转递单。
第3个回答  2020-08-13

解决两地分居配偶户口进京,人事档案进京要明确是报哪里审批的(1,北京市人社局;2,人社部;3中组部)其次要明确档案在哪里,已经在北京的要由档案所在地开具存档证明。档案不在北京的,如是报人社部或者中组部审批的,要由申报时提供《接收函》的单位或者人才去办理。有必要的话还要经过部委人才中转。档案进京有自带和机要两种方法。报人社局的审批通过以后会自带调函,你拿到进京批件和调函去档案所在地去调档就可以,也是自带和机要两种方法

第4个回答  2017-11-17
档案只有在迁入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保保障部门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应事先咨询)才能办理转接手续,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领取《调档函》:档案在原单位或其他职介中心、人力资源与会保障部门存档的人员,需领取《调档函》和《个人存档人员登记表》(迁出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2、自谋或自由职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档案在街道的失业人员,持《求职证》办理自谋或自由职业就业登记手续。
3、办理存档手续:
(1)本人携带加封档案和《个人存档人员登记表》、社会保险转移单、身份证;
(2)去迁入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档案审核手续,合格后办理存档,签订《个人委托保存档案合同书》。
4、办理提档手续:去原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持存档卡、《个人委托保存档案合同书》、档案接收单位的《调档函》及身份证办理。
5、办理档案转街道手续持存档卡、《个人委托保存档案合同书》、填写《申请转为失业人员登记表》,本人持身份证办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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