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我车由由东向西,对方车北向南行驶。我车头撞在对方的左后门。

他有超速,车撞之后把我的车还带向他行驶的方向,他的车甩出去30多米才停住!
如果对方是严重超速的情况下冲进十字路口的呢?

你应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对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或无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2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1、交叉路口,包括所有的路口,比如十字路口,T型等不规则路口。

2、机动车通过路口的状态,包括直行、左转、右转。

3、所让右方道路来车状态包括直行、左转、右转。因为在你看到这辆车的时候,无法马上分辨对方是左转右转还是直行,并且都要通过路口中心点附近。也就是此时是直行不但让右方道路直行,还让左转弯、右转弯车。所以不是所有转弯都要让直行!

4、发生碰撞和谁撞谁没有关系,因为让,就是只要对方不减速可能撞上就要让 。

扩展资料: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参考资料: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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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3

你应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对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因为开车要让右侧方向的来车。你从东往西,他从北向南,他在你的右侧,你要让他。由于对方有超速,他应该也要负一部分责任。

所让右方道路来车状态包括直行、左转、右转。因为在你看到这辆车的时候,无法马上分辨对方是左转右转还是直行,并且都要通过路口中心点附近。也就是此时是直行不但让右方道路直行,还让左转弯、右转弯车。所以不是所有转弯都要让直行。

扩展资料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参考资料: 公安交通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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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6-22

在无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的。如果双方都是正常直行的,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关于无信号灯路口通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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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一、您好,您应付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对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或无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2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1、交叉路口,包括所有的路口,比如十字路口,T型等不规则路口。

2、机动车通过路口的状态,包括直行、左转、右转。

3、所让右方道路来车状态包括直行、左转、右转。因为在你看到这辆车的时候,无法马上分辨对方是左转右转还是直行,并且都要通过路口中心点附近。也就是此时是直行不但让右方道路直行,还让左转弯、右转弯车。所以不是所有转弯都要让直行!

4、发生碰撞和谁撞谁没有关系,因为让,就是只要对方不减速可能撞上就要让 

二、还需要注意北向南方向,是否有减速让行标志或标线、停车让行标志或标线。如果有这些标志,标线,则对方车辆全部或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1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 

三、各类让行 标志、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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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0-07-23
交通条例上有,开车要让右侧方向的来车。你从东往西,他从北向南,他在你的右侧,你要让他,你要是从西向东,就是他让你了,你在他的右侧,现在他超速了,他也要承担责任吧。不知道对不,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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