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武装力量先后发展到广西、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河南、山西、直隶、山东、福建、浙江、贵州、四川、云南、陕西、甘肃诸省,攻克过600余座城市。
太平天国在建国后,改清廷“省、府、道、县”的行政区划方式为“省、郡、县”三级制,即取消“道”,改“府”为“郡”。太平天国后期领导人之一干王洪仁玕曾数次声称太平天国欲划分天下为二十一个省,这二十一省当是指清朝所设的十八省和东北三省,但太平天国各个时期的文献中提到的省却不止于此,另有苏福省、天浦省、桂福省和伊犁省(新疆)。洪仁玕还曾宣布,太平天国将在江南省设十二郡,其他省每省设十一郡,但这一构想脱离实际,没有、也不可能得到落实 。
太平天国文献中提到过的省份分别是: 名称 首府 备注 江南省 首府为天京 又称天京省,今南京周边地区。 安徽省 首府为安庆 江西省 首府为九江 湖北省 首府为武玱,即武昌 天浦省 仅含天浦一县,即江浦县。 苏褔省 首府为苏州,即今日苏南东部 “福”字左侧的“示”字旁改为“衣”字旁,又作苏馥省 桂褔省 - “福”字左侧的“示”字旁改为“衣”字旁。辖区不详,有学者推测系苏福省之改称,但证据不足。 浙江天省 浙江天省(首府为杭州) 湖南省 - 福建省 - 河南省 - 珊东省 - 即今日之山东 珊西省 - 即今日之山西 罪隶省 - 定于占领后改为“迁善省”,即直隶,今日之京津地区、河北大部及河南、山东小部份地区。 广西省 - 广东省 - 芸南省 - 即云南 四川省 - 桂州省 - 即贵州 陕西省 - 甘肃省 - 奉添省 - 即奉天,今日之辽宁 吉林省 - 乌隆江省 - 即黑龙江 伊犁省 - 今日之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