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流程是怎样?

如题所述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很多材料的,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买卖契约、税票、图纸、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买卖双方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有效证件等等。在下面我会做详细说明的,我们一起来看看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一、办理流程: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缴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核→交费领证 二、所需证件: 1、土地使用权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商品房、成套住宅、房改房上市暂免此项) 2、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 3、买卖契约 4、税票 5、图纸 6、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7、买卖双方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有效证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丧偶、离异、未婚的应提交相应的死亡证明、离异证明及婚姻状况声明书 8、买卖一方或双方为单位的还需提交: (1)机构代码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出让方属国有的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县处级及以上)同意;属集体所有的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县处级及以上)同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提交经工商局确认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或股东名单 9、出售国有住房需经当地市房改办审批 10、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房产过户是件比较麻烦的事情,除了我们说的需要准备的材料外,特别是二手房过户,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比如说水电气暖等都要结算清楚,还要约定旧房主搬出去的时间是什么时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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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09
住房申请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房主取得住房产权,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住房需要贷款还清无抵押。
由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住房受让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以上住房证件材料,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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