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被员工告到劳动仲裁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开始工作后一个月内未能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需向员工支付相当于工资的两倍的经济补偿。相关法律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以下劳动争议案件适用该法律:(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二)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执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争议;(三)关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除名、辞退或者劳动者辞职、离职的争议;(四)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的争议;(五)关于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其所在区域内的劳动争议案件。通常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那么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指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该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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