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起诉了开庭我不去可以吗

如题所述

如果被告被起诉并收到了法院的开庭通知,其通常不可以选择不去开庭。
如果未经事先提出合理原因并得到法院准许,未出庭可能视为默认。
如果被告被通知到庭,那么通常需要主动出庭。由法院规定,对于已经通知的被告,如果未经事先提出合理原因并得到法院准许,缺席听证会即被视为默认。这可能会对案件的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规定和实践:
在实际的法律实践中,被告未能出庭的情况下,通常会对案件产生不利影响。例如,法官可能会根据原告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来做出判决,对被告不利。因此,一般推荐被告在收到法庭通知后应积极参与法庭程序。
综上所述,如果被告被起诉并收到了法院的开庭通知,其需要主动出庭参加庭审,不能随意选择不去。未经事先提出合理原因并得到法院准许的情况下,被告无法出庭将可能视作默认,这可能对案件的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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