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17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打架把人打成轻伤怎么判刑

前几天中午在学校宿舍,A某因为去B某、C某、D某宿舍217要A某宿舍的水壶后争吵了起来,而且撕打在了一起,最后A某脸部肿起离开217宿舍。A某回到自己宿舍后拿起木棍就回去找了他们,又撕打在了一起,最后把B某跟C某的头部打破,一个缝了9针一个缝了13针。事后B某跟C某跟A某家要8万不然就报案。本案中的当事人都满16岁但都不满18岁,包括A某。如果报案A某会被怎样判刑。学校是否有责任

1斗殴必须构成“轻伤害”才能算构成犯罪。所谓轻伤害应该是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由专业机构鉴定出来的,不是缝几针就算轻伤了。
2只要证据充分,可以向学校索赔.,学校应当负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属于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便构成轻伤害判实刑的几率也不大。实际案例中,类似斗殴的最后都是民事赔偿了事。不过不一定。缝针要看部位,看是否造成其他伤害,具体的说就是是否构成轻伤,是否属于 故意伤害罪的范畴。�故意伤害的处罚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8条定罪量刑;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63条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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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30
按照法律规定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已满16周岁犯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有八种(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投放危险物质罪 )犯罪14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一般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初次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不严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能性大。 学校也有一定责任,对宿舍没有加强管理,A某回到自己宿舍拿起木棍回去找他们,宿舍没有发现,有过错。建议先在学校或派出所组织下进行调解。 谢谢,满意请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0-30
记过,(严重学校处分)但不会触及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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