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总督通商大臣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按察”相当于古代的“陈臬”,因此按察使又叫“臬台”。明朝地方官员分为三司,分别是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布政使管“民政”,按察使管“刑名”,都指挥使则管“一省军务”。三司分别相当于现在的省长、省法院院长、省军区司令。清朝布政使主管民政赋税;按察使职掌不变;都指挥使废置不设。清代减去都指挥使司,变成“二司”。二司的长官布政使和按察使,俗称藩台、臬台,同为省长。藩台管行政财政,臬台管司法监察邮驿。
巡抚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名
清代巡抚是一省最高军政长官具有处理全省民政 、司法、监察及指挥军事大权
总督通商大臣--应通商大臣都由总督兼任故也称总督通商大臣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朝为了办理通商和外交事务,在天津新设三口通商事务大臣,管理北方所有洋务,海防各事宜,三口指天津、牛庄(后改营口)、登州(后改烟台)。为专职由崇厚任职。1870年改为北洋通商大臣由直隶总督兼任。
通商大臣 ,清末官职 。由于中英签订了不平等《南京条约》,中国被迫开放了五口通商,中外交涉遽增。清政府于1844年设置了五口通商大臣(五口为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驻广州,处理这些地方的中外交涉事宜。为专职初由薛焕任职。1859年(咸丰九年)将五口通商大臣移驻上海。1861年划归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管辖。1866年(同治五年)因通商口岸已扩展至长江各口,改称南洋通商大臣,由两江总督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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