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经营一家中型企业,工厂每年都要找银行贷款,他说现在的行情就是贷款都要行贿,因为这几年的经济形势不好,经营的利润不高加上行贿的高开支,朋友吃不消了,最后终止贷款(原因是跟银行闹翻了,不愿意继续贿赂,而且我朋友觉得他周边的朋友应该借的到几千万来还款)哪里知道真的停止贷款后才发现周边的朋友经济也都很紧张,银行那边也停止了授信,所以也没有继续贷款,因为他贷款开的都是汇票,接下去的每一星期都有好几笔几百万的款项到期,我朋友因为前几年把赚到的钱都投到房地产了(目前的房产形势不好,根本就卖不出去,所以现金被套牢了),所以资金周转不过来,银行给了一定的期限要还款,(期间听我朋友说 因为贷款的时候报表和一些数据私章什么的都是造假的)本来如果继续贷款不逾期的话是不会出现问题的,那现在因为逾期被列入黑名单了,银行说他们是金融诈骗,连行长都说要辞职了,他到处去借钱也找了担保公司(可是担保公司也很谨慎,没办法借到几千万),现在这位朋友觉得钱实在是没有办法还上了,就想跑路,像他这样的话会怎么样呢?会被定什么罪?以后还有机会回老家吗(他的父母亲戚朋友都还有机会见到他吗)?他的财产是不是都会被拍卖?怎么样才可以救他呢?他是很好的 一个朋友,虽然在经济上没办法帮他,希望大家给些建议好吗?求求你们了。
金融诈骗罪有很多种类,而且根据不同种类诈骗金额的不同量刑也不同,没有具体罪名不好知道怎么量刑。银行贷款诈骗属于贷款诈骗罪,如果跑路属于情节严重的,会加重刑罚,财产可能被拍卖或者没收,建议好好认罪改过自新。
如果是因为银行贷款还不上那就算是贷款诈骗罪,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或拘役加罚款。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罚款。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加罚款或没收财产。
中国《刑法》第193条规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犯罪主体限于自然人,单位实施的即使以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贷款也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然而,现实中常有个人利用公司名义进行贷款诈骗, 公司独立法人人格成为一些人逃避法律制裁的工具,最典型的是使用虚报注册资本等欺诈手段骗取公司注册登记后,又利用该公司名义进行贷款诈骗。
扩展资料: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刑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金融诈骗罪
中国《刑法》第192条规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处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将处与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要强化金融管理,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严格执行印章、密押、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制度,防止偷盖和伪造;二是必须严格执行储蓄业务的管理制度,强化结算交换环节;
三是必须严格执行贷款审批制度,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防止以贷谋私;
四是必须严格执行对帐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犯罪;
五是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临柜、双人管库等各项岗位相互制约制度;
六是必须严格执行交叉复换、双线换算制度,实行相互制约的内部监督制度,防止一人独揽。
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还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遵守规章制度的教育,真正做到以教育和预防为主,辅之以必要的惩罚手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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