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能推翻协议吗?

我和父母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父亲去世后,母亲在其他3个子女的众拥下又立了一份遗嘱,想重新对这套房子进行分配。我的问题是:
1.协议的有效性,遗嘱能推翻协议吗?
2.现在父母都去世了,我想拿回房子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1.办的房产证是王通的名字,最终产权是100%。
2.现在是其他3个子女也想分此房屋的房产,王通在02年去世后,强迫陈敏写下了至少两份遗嘱,想让此房产4个姊妹平分。在当时的年代里,法制意识非常淡漠,只是觉得留下一个协议(没有公证)就万无一失了,从现在看来协议的瑕疵很多。
3. 陈敏现在也去世了,房子被另一个子女占住,现在王燕想打这个官司,如何打?有多少胜算?能享有多少权利?

协 议

王通、陈敏(父母)与王燕(女儿)就购买生活区3-3-3单位现有住宅(门牌号),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此房是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购买,单位现拥有20%产权,80%产权归父母
共有。
2. 因父母无经济能力购买此房,由子女王燕壹人出资,合计人民币柒千余元。王燕以此购房款享有唯一房屋继承权、居住权和房屋所有权。
3.. 父母可以此房居住百年。百年之后,王燕是此房的唯一继承人。
4. 此协议享有永久法律效力,在此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更改协议
之内容。今后凡涉及与此房有关的任何协议或意愿等均无法律效力。
6. 此协议一式二份,各持一份。

签协议人:王通(亲签) 陈敏(亲签)
王燕(亲签)

该协议实际上可以看做是一份遗嘱,该遗嘱只对房子进行了处分,有你父母签字,是合法有效的。
但是,你母亲后来又立了遗嘱,可以推翻之前所立遗嘱。
具体到该案中:
1、协议有效,你父亲过世时,应当根据协议的内容,将你父亲对该房子所享有的50%的所有权由你继承;
2、你母亲后来订立的遗嘱推翻了协议中你母亲对她所享有的房子50%所有权的处分,应当按最后的遗嘱执行(4人平分);
3、综上,这套房子你应当分得62.5%的份额,其他3人每人12.5%。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这份协议有决定性的价值!
我们知道,通过遗嘱处理遗产的前提是这个财产属于被继承人,也就是立遗嘱的人。但协议的内容很清楚地表明这个房子是王燕一人出资购买的,只是借用父母的名义,因此这个房产的实际购买人是王燕,其所有权人也应当被确定为王燕。这个协议中对房子的归属约定也非常清楚,老人去世后属于王燕,并没有王燕出资购买后赠送给父母之类的意思。因此,第一步,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应当确立为王燕所有。
在上述前提下,后续所立的所谓“遗嘱”是无效的。因为权属本不属于被继承人,就没有权利处分。
这个问题稍稍有点难度,所以虽然没有奖励分,我还是愿意出手解答一下,因为我如果不解答,估计短期内能说清楚的人不多。如果要打官司,建议还是请个律师,在请律师之前给对方讲讲案情,让律师先初步分析一下,如果分析不到我这一步,就不要花冤枉钱请他了,自己按我的思路充分准备一下,打赢官司问题也不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1,遗嘱是否可以推翻协议,要看协议性质

2,如果是赠与协议,在动产未交付受赠与人、不动产未办理过户之前,赠与人可以通过遗嘱将财产再分配,继承人可以按遗嘱内容对遗产进行继承分割
3,如果是使立遗嘱人负担义务(债务)的协议,如果立遗嘱人通过遗嘱使协议相对方受到损失,协议的相对方可以要求遗嘱继承人进行赔偿(补偿),继承人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补偿)责任
第3个回答  2010-07-22
遗嘱能不能推翻协议,不能只凭这两个名词决定。就本案例来说,遗嘱的效力应该优先。首先,房屋是必须登记,确认产权的,此房屋的产权是王通,他有权处理此房产;其次,此协议中的“此协议享有永久法律效力,在此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更改协议之内容。今后凡涉及与此房有关的任何协议或意愿等均无法律效力。”是无效约定。具体请咨询律师。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