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开车发生车祸,造成路边电动车骑乘人员小腿轻微伤,轻微脑震荡,,只是轻微肿,在送往医院诊断后没有大碍,但伤者家属要求住院观察2天,观察两天以防后面又有问题,于是交了4000元住院押金,为伤者办理了住院手续,昨天如约到医院与家属协商解决,咨询医生伤者已无大碍,腿部青肿现象也消除很多,便与其商量出院问题,伤者家属提出出院可以,但要支付2万元赔偿,我觉得过分,认为最多赔偿1000元,但伤者家属不能接受。后来我到交警队说明情况,交警建议我走公了程序,先做司法鉴定,所以昨天早上又做司法鉴定,今天拿到结果为:轻微损伤。但伤者家属并无出院意思,也不配合我到交警处办理手续,因此我无法把我的车从交警队提出。鉴于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我赔偿他多少费用比较合理?伤者家属现在要准备上法院起诉我 并且说要把我的车担保走 我该怎样解决 谢谢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