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把房子赠与给其中一个儿子附加条件是要赡养他老,那其他子女是不是就没有?

如题所述

老人把房子赠与其中一个儿子附加条件是要赡养养老,其余子女有没有取决于房产所有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老人是房产所有人,直接赠与没有问题,附加的义务需要被赠予者履行赡养义务。如果老人不是房产所有人或者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余子女也有份。
法律分析
房屋过户需要明确房屋归属,如果房屋属于老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没有遗嘱,房屋的一半属于遗产,另一方无权单独处分。房屋所有权人如果健在,那么可以去房产局直接过户给一个子女,这属于法律赋予的权利,其他子女无权利索要。如果房屋所有权属于去世的被继承者,那么所有子女都有该房屋的继承权。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有抚养协议,按照抚养协议分配遗产,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分配遗产,如果都没有,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分配遗产。去世老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依法享有继承权,正常情况下遗留的房产去世老人有一半份额,这个一半份额由健在的父母,配偶,子女支配,故而其他子女也是有继承权的。所以,如果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那就不属于遗产,私人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并不需要其余子女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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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03
如果老人有写东西把房子赠与给其中一个儿子,而且他还有附加条件是要赡养他的老,只要他一直有在赡养老人,那其它的子女是没有的,除非是他不赡养老人,那其它的子女就可以要求他把房子让出来。
第2个回答  2021-01-03
老人把房子赠予其中一个儿子,当然其他子女就没有遗传继承权,因为条件就是赡养义务到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1-03
如果这个儿子尽到赡养老人到去世,其他子女就没有这个房子的继承权,因为房子已经赠与了。如果这个儿子没有尽到赡养责任,赠与关系就不成立,其他子女有权继承。同时其他子女依然有赡养义务。
第4个回答  2021-01-03
做的很正确,老人把房子赠给了一个儿子,要儿子养老,其他的子女就没有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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