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案例分析

甲于3月1日出卖A画与乙,约定与3月5日交付。该画于3月4日因甲保管失周,被丙所盗。乙于3月20日在丙所经营的画廊店发现A画。
请问:当事人间能够行使什么权利?

我认为此物未交付,乙未取得所有权,乙只能向甲请求履行合同,交付画,
甲可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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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05
甲基于所有权人的权利有权行使追索权,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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