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新规,5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的初衷是坚持防风险保安全的原则,突出重点管理和隐患治理,严格重点车辆准入的管理,从而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北京,保定,常州等10多个城市开展国产小型汽车注册登记生产企业的预检查制度,对上述地区的新车出厂时就进行查验车辆,并且把生产企业的查验结果与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共享,在车主购买新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送检该车辆。
与该政策相配合的是积极推进网上登记业务,实行网上销售、网上选号、网上登记,方便车主快速上牌,为汽车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小型汽车“一证通办”。对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小型非营运小型客车进行登记,不需要再提供居住证,无须“一证通办”。对已实行限购的地区,仍然要按照本地政策来执行。
推进“跨省通办”的机动车信息更改。对于变更后的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车主可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须返回登记地验车。
推行电子化的申请、电子化的档案、网上转递的汽车转籍信息,实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车辆管理部门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等部门联网,实现车购税、交强险、营运资质等信息的共享,车主办理业务时免除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这将极大的提高办事效率和减少车主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