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农村副业的产品及手工业大量进入市场。商业资本活跃,山西商人开设的票号、银号,主要的业务是代官府解钱粮、收赋税以及代官商办理汇兑、存款、放款、捐纳等事,始终没有超出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范围。但是也有很少一部分商业资本投到手工业生产,转化为最初的工业资本。
工商业城镇兴起,不平衡,除两京外,分布在江南、东南沿海和河两岸,江南最繁华。白银使用更为广泛:银租:政府开支:代役银(班匠银)普遍出现。
这为清朝商业的繁荣及对外贸易的发达奠定基础。各地商业城市:清代长江沿岸的无锡是著名的“布码头”,汉口是“船码头”,镇江是“银码头”。清朝前期,四所规模巨大的专业性市镇一一广东佛山镇、江西景德镇、湖北汉口镇、河南朱仙镇合称“天下四大镇”,俨然已成为新兴的城市。它们与作为州县治所的传统城市不同,行政级别低下,机构设置简单,完全是因为经济发展而崛起的工商业中心。西北地区也出现了许多商业城市,标志着各族人民之间经济联系的加强。北京为全国贸易中心:“里馆”与“外馆”:专门接待从蒙古来京的客商。
商人集团的出现与发展。徽商、西商(山西、陕西商人)、江右商。全国最富有的商人是票商(山西的票号商人)、盐商和行商(所谓广东十三行),这些人很多都是官商,或者是政府的官员。内地商人、小手工业者和工人相继到西北、西南各地。对外贸易更发展。
明中期以后,农业人口“弃本逐末”;工商业竞争激烈;金钱崇拜和追求侈奢高消费之风盛行:逾礼违制现象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