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22-01-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 3.3.1 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消防 联动控制器等控制器类设备(以下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 3.4.1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l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 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3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 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l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5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3.4.2 线型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探测区域的高度不大于20m时,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1.Om;当探测区域的高度大于20m时,光束轴线距探测区域的地(楼)面高度不宜超过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