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冤案申诉新规定

如题所述

申诉主要是因为公民或者企业单位对某一事件的处理结果不服,觉得处理结果有误。申诉通常是向国家的有关机关提交申诉相关材料,由相关机构进行受理之后再进行重新裁定。申诉一般要向当前审判的上一级机构提出。申诉分为诉讼上的申诉以及非诉讼上的申诉两种。
一、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区别:
1、所属的法律领域不同。民事案件属于触犯民事法律所产生的案件,由民事领域产生。刑事案件触犯的是刑事法律,由刑事领域产生;
2、涉及主体不同。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就是产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主体。而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一方一般是国家公诉机关,另一方是加害人,而受害人不是原告资格;
3、法律后果不同。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自由的处分自己的权利,例如放弃赔偿请求等,但是在刑事案件当中,不允许被害人放弃对加害人刑事责任的追究,但是也可以放弃对民事赔偿的追究;
4、法官所处的地位不同。刑事案件中的法官较民事案件中的法官更加主动积极。
二、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有什么区别:
1、案件产生的原因不同。行政案件因行政管理或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产生;刑事案件因违反刑法而产生;
2、针对的行为和适用对象不同。行政案件行政违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而刑事案件针对的则是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
3、案件处理的法律依据不同。行政案件适用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刑事案件,适用《刑法》及单行法中的刑事规范;
4、案件审理程序不同。行政案件审理的依据是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刑事案件审理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及相应司法解释;
5、案件当事人不同。行政案件的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包括被告人、侦查机关、审查起诉机关的公诉人、受害人;
6、案件处理的法庭不同。行政案件由行政庭办理,刑事案件由刑事法庭处理。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依法办理。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经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不予抗诉后继续提出申诉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 不服人民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由监所检察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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