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营业税新法规中的“ 居住地”?

自然人的居住地是指居民身份证上的居住地址吗?

新旧条例比较可以看出,原条例是以劳务发生地为原则确定纳税地点,由于在实际征管中,很多应税行为(例如设计、咨询劳务)无法判断其劳务发生地究竟在哪里,因此税务机关在此情况下大多会以其机构所在地确定为纳税地点。因此,为了方便征管,新条例关于纳税地点的确定原则是:如果能准确界定行为发生地的,其纳税地点以行为发生地为准(例如建筑业、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如果不能准确界定行为发生地的,其纳税地点一律以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为准。
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对于法人应使用机构所在地的概念,对于自然人就使用居住地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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