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2

县教育局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负责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教育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组织拟订地方性教育政策和规范性、综合性文件;负责教育系统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安全保密、机要档案、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文史建志、公务接待、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宣传教育、新闻信息工作;综合管理局政府门户网站;负责教育系统勤工俭学和县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中小学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局党委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负责制定干部教育规划、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和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教育系统学校(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组织、统战、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教育系统学校(单位)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和奖惩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教师职称评审、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和评优评先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涉外教育交流与合作;负责涉外教师政审及出国(境)报批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教育系统学校(单位)的退离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教育人才交流培训服务部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镇(乡)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投入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情况;牵头编制全县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负责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教育基本建设工作;对全县教育系统学校(单位)的财产和产权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管理教育系统学校(单位)的国有资产;牵头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和扶贫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事业、教育经费和教育基建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的培训。  (四)行政审批科 (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拟订地方性教育政策和规范性、综合性文件;指导教育系统法制教育、依法治校、校务公开、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处理申诉等涉法工作;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清理工作;负责拟订和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审批标准;负责社会力量举办的高中以下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教育招生广告(简章)的审核备案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许可、审批、服务及相关事项的备案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五)小学教育科。统筹管理全县小学教育和特殊教育;负责制定和实施小学教育阶段的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小学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小学的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学计划落实;负责全县小学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小学阶段学校办学标准;负责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县各类学校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工作。  (六)中学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县初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负责制定和实施普通中学教育阶段的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普通中学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普通中学的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学计划落实;负责全县中学招生和初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普通中学阶段学校办学标准;负责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温州市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和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初中阶段的办学水平等级等创建指导工作。  (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科)。指导和管理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职业培训;负责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的编制、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全县中职教育专业设置,组织实施年度招生计划;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的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负责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成人教育的技术等级考核;协调全县职工教育、职工岗位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统筹负责终身教育发展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民办教育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规划;制定民办教育有关管理制度;负责民办学校和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综合管理和办学行为的监督指导工作;协调做好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表彰奖励等工作;指导县民办教育协会的工作。  (八)学生工作科(安全保卫科)。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地方有关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艺术活动、体育活动、科技活动;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维护稳定、安全保卫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环境卫生、心理健康、劳动技术、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禁毒和法制等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及家庭教育工作;协同做好中小学班主任、团、队及科技、艺术、体育等队伍培训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涉及稳定安全的突发事件、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安全处置工作;负责防台防汛工作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校园消防设施设备、校园技防设施设备、校园特种设备检查维护;负责教育护卫队建设、培训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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