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京的今年夏天刚毕业的大学生,家在无锡,由于毕业时还未找工作所以未签订三方协议,户口与报到证都选择了迁回原籍。但目前我在南京找到了工作,打算更改报到证与户口迁移证。单位可以解决档案问题,但没有集体户口,请问:1.我是应当回学校补签三方协议,还是直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单位说户口应迁往南京市人才中心(北京东路63号那个),该机构是否可以办理户口迁入?需要什么条件?(我同学说只有南京人才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