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一词来源于佛教。
根据佛陀的说法:世间是有一些法则的,其中就有“业果法则”,有人成为“因果法则”。
业果法则的规律是:
一切有情,都是业的所有者,业的继承者,以业为起源,以业为亲属,无论他所做的善业或恶业,他将是它们的承受者。
1.业,有善业和恶业;果(业报/果报),有善报和恶报。
2.有“果”必有“业”,有“业”不一定有“果”。
“业”成熟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如果条件不具备,这个“业”就不会成熟,还有可能永远不会成熟,不会带来任何“果报”。
影响“业”成熟的因素有四个,通俗来讲他们是:
1.投生的生存空间(六道)
2.生存的社会环境
3.个人的外表形象
4.个人的行为举止
看到这四个条件,我相信很多人就会明白,为什么社会上面的几种情况:
第一个种:有一些人,告诫大家:环境很重要,个人努力不重要。
第二个种:有一些人,告诫大家:个人有能力,别人才会帮助你。
第三个种:那些长的帅的、长的漂亮的人,比其他人做同样的事情,更容易获得成绩。
通俗地讲,“业”就是指我们的所作所为;“力”就是影响力。,就是自己所作所为对自己的影响力。
比如,我们积德行善,孝敬父母,这就是善业,这个善业的无形的力量必定会对我们的事业、家庭,产生好的影响。
如果我们作恶多端,那么必定有一种力量对我们人生产生不好的影响。
总之,无论善业、恶业,对我们人生的影响都是显而易见的,而且影响长远,直到下辈子都不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