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走了名下的土地怎么继承

如题所述

土地不可以继承,但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

1、如果该土地是承包地,继承人需要到农业部门办理承包经营权的变更手续。

2、如果土地是建设用地,则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3、如果土地超过了农村土地承携宽包经营权的时间范围,那么子女不岁举能够继承土地,此时土地归为集体所有,子女只能够重新申请分配土地。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是不能交易的,所以父母去世后,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而使用权或者承包权可以由子女继承。

农民只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使用权、经营权,并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不存在子女继承土地的问题,应该是继承土地的使用权问题。若是承包地继承应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和第50条的规定处理,即: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承承包。继承人需要到农业部门办理承包经营权的变更手续。而如果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则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