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笔者看来车主并不是毫不在意这件事,而是觉得停车费太贵,不想支付。
按照车主说法,之所以一直没有取车是因为长期在外地,即便有来停车城市,也都是来去匆匆,而车子因为长期停放,电瓶已经出现故障,短时间内根本没有办法开走,再加上停车费接近五万,维修车子,拖车又是一笔很大开支,车主应该是在综合考虑下,决定暂时不搭理这辆小车,虽然他口头表示自己会支付停车费,可却一直没有支付车费行为,由此也可以推断其本意并不是不在意此事,而是不知如何处理,又或者是想要让停车公司自动减少停车费,或者他大可以将停车费转给停车公司,不需要和对方一直纠结这个问题,更没有必要听从对方建议,为了一点点停车费用差额,让对方将自己车辆挪动到其他地方。
这个案例中,车主的车子在一个地方停了两年,且在多次联系后,都不前往对应停车点解决问题,从法律层面已经构成僵尸车辆,如果说他停车的位置不是在停车场,那么相应道路执法人员完全可以让拖车把车辆拖走,等候车主前往交通部门处理,可偏偏车子是在停车场,从车进入停车场的瞬间,就可以认定车主与停车场有交易行为,车主支付停车费用,停车场提供存放保护车辆义务,这也就导致该车辆长时间无人敢挪动的情况发生。
最后要提醒网友一句,该车主的行为并不可取,如果他长期不缴纳停车费用,停车场是可以将车主告上法庭,要求车主承担相应的支付义务。这也就是说,如果停车场收费合理,那么法律支持也维护停车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而车主也要为自己的任性妄为付出金钱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