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指以杭州市区为居住范围,已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满足连续就读条件:在杭州市区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1 年以上
提供材料:
1.《浙江省居住证申领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照片
3.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市学籍证明和连续就读 1 年以上的证明
4.未成年人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还须提交父母双方等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浙江省居住证》及其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
公安机关或者受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回执;对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以上资料来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