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人证据是根据违法情况而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证人算是直接证据吗
追答证人是证据。但是物证才是最主要的。如果证人指正一个人犯罪。警察会调查犯人。但是最多七十二小时。没有物证还是要放人。但是普通的犯人一般会害怕警察。一旦进入审讯室就会害怕。然后主动交代证据。但是要是到了法院。就要拥有足够的证据链。就是很多证人跟证据。具体多少就太专业了。所以在法院,要求的物证跟人证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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