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在2019年7月1日之前,可以将“国五”型非本地许可车辆转回浙A。从2019年7月1日开始,“国五”型汽车将不再在杭州获得许可。实施“国六”规定后,省外拥有“国五”及以下证照的车辆以及浙江省拥有“国四”及以下证照的车辆不得迁入杭州。
因此,在5月和6月,大多数购买了“国五”汽车的车主都赶紧获得了车牌。实际上,不仅杭州如此,其他省会城市也实施了“国六”标准。但是,国家仍为“国五”车辆的进出提供了两个月的宽限期。
对于2019年7月1日之前购买的车辆,可以在9月30日之前前往车辆管理办公室以车辆购买发票执行迁入程序。一旦过期,就无法处理。
扩展资料:
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对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运输系统提出了要求。其中,建议:“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据统计,全国15个省市已发布文件,要求尽早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相对而言,北京是国六标准的私家车实施时间最为宽松(于2020年实施),而其他大多数关键地区将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标准。此外,北京,上海,天津等地将跳过国家国六a,直接施行国六b阶段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
不能,在2019年7月1号之后,国5以及国5之前的省外牌照车辆不允许转回浙牌照。政策是7月1号前迁出省外没来得及迁入浙江的,9月30号之前还能迁入。其余情况,除非满足国6排放标准,省外可以迁回浙牌照,省内互迁不受影响。
车辆转入手续,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并按照注册登记规定的地点,查验车辆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资料有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车辆登记证书,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机动车档案。
办理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作为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过渡期措施:
凡个人及其配偶名下于2021年1月5日(不含)前已有登记在本市以外的小客车的,凭本人持有的有效小客车增量指标、更新指标或区域指标,均可于2022年3月1日(不含)前依法办理迁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车辆未完成迁入手续的,通过公安交警部门指定方式进行申报、认定后,2022年3月1日(不含)前按照“浙A区域号牌”车辆错峰出行规则通行。对有效期截止时间在本办法发布之日至2021年9月1日之间的小客车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指标有效期统一调整至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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