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一多曾系统地提出了新格律诗的理论,认为诗是“做”出来的,主张戴着格律的脚镣跳舞,并提出了著名的“三美”主张:
“音乐的美”(音节)、
“绘画的美”(词藻)、
“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
奠定了新格律诗派的理论基础。
它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并纠正了五四以来白话新诗过于松散、随意等不足,对中国现代新诗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特有的贡献。
具体而言,“音乐美”强调“有音尺、有平仄,有韵脚”;
“绘画美”强调词藻的选择要秾丽、鲜明,有色彩感;每一句诗都可以形成一个独立存在的画面。
建筑美”强调“有节的匀称,有句的均齐”。其主要目的是在诗的内容和诗的格式上都拥有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