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0-15
本报讯(记者董宏程)昨天晚上7点多,婺城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接到了一起报警,市民反映在辖区内的一家手机修理店发生了一起纠纷。
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现场,发生争吵的一方是这家修理店的老板老傅,另一方是顾客小刘。
小刘说:“三天前我拿着手机到他这里来修,结果他今天跟我说手机丢了,你们说这种事情有没有的?”那么手机为何会丢失呢?“店里进了小偷,趁我不注意的时候把手机偷走了。”老傅也很郁闷,他告诉民警,小刘的手机已经修好了,没想到下午却被小偷偷走了。“真是太倒霉了。”
但是让两人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是赔偿方面无法谈妥。“我的手机才买来半年不到,丢了该谁赔?”小刘提出,自己的手机要1800元,老傅可以给他重新买个手机或者赔偿他现金。“我总要有个手机的吧?放在他店里维修,他有义务保管好我的手机。”小刘表示,老傅的疏忽是手机丢失的主要原因。
老傅表示,他不同意小刘的要求。“他的手机都用了这么久了,要我赔个新的,根本不可能。我最多赔他市面上的价格,也就是折旧后的价格。”老傅表示,自己最多愿意赔偿小刘800元现金。对于老傅的说法,小刘也有自己反驳的理由。“他给我这么点钱,我肯定是买不回来这个手机的,那我不是亏了吗?”因为赔偿无法谈妥,两人发生争吵。
经过派出所民警的一番调解,两人还是无法达成一致,但表示会寻求工商部门调解或者走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