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据如何收集?符合条件都可以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
10.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
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
13.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
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
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二、你可以做什么?带着证据和申请书去劳动仲裁,找不到地址打12333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要求用人单位自你自入职的第二个月起进行二倍工资的赔偿。
您好,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劳动合同并非认定劳动关系存在与否的的必要条件。换句话说,没有劳动合同,但如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当然也受法律保护。
如果公司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需要保留证据。什么证据呢?可以证明您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资条、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表、招聘时您填写的申请表、登记表、以及公司发放的工作证、其他员工的证言等。
《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您可以先向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您可以向公司主张每个月支付您双倍工资。这是因为: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个双倍工资是从您入职的第二个月才能开始算,第一个月是公司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您向单位要求其支付二倍工资,如果拒付,就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