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9-17
1931年,鲁迅将郭沫若一语定为“才子+流氓”——其实,并不专指郭沫若,而是整个创造社都一网在内的。那篇《上海文艺之一瞥》的讲演原说的是:“新才子派的创造社……”不过,郭沫若和张资平被特别地点了一下名:“这就是说,郭沫若和张资平两位先生的稿件……我想,也是有些才子+流氓式的。”彼时,郭沫若因了大革命失败,躲在日本避风头,他所见的鲁迅文章,是经日人译成日文的,与原文自稍有出入,于是到郭那里,“才子+流氓”变成“才子+痞棍”,意虽相近,却益发恶劣些,郭大忿:“这一段文章做得真是煞费苦心,直言之,便是‘郭沫若辈乃下等之流氓痞棍也’。”就为此不忿,他专门作了一部自传体的《创造十年》来表白和洗刷自己。
鲁迅+号之后的部分,只能说历来见仁见智,前头两个字则鲜闻异议。虽然民国初年以盛产才子著称,若论到才情的广博、辞藻的天纵,在郭氏面前却都不免落些下风。但我们眼下要讲的主角却并不是他,只是借重他,来引出一位古人。早年,我之注意起这位古人,即因郭沫若而起。那时我的惊讶在于,居然有这样一个人,让我们公认的郭大才子五体投地,不吝笔墨、连篇累牍,写了好些诗文外加一部五幕大型剧作,那便是《南冠草》。须知郭泰斗的剧作,岂泛泛之辈可厕其间而居一席之地?更不必说还是舞台中央众星拱月的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