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骨折赔偿的标准

我坐在电瓶车后面被出租车撞到,我们横穿马路,责任是电瓶车7 出租车3 ,脚部骨折 休息6个月,问下这样的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是在上海打工的外地人。希望好心人士给个答案!谢谢!!

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遭受骨折等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伤害行为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造成残疾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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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建阳区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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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07-08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赔偿没有统一标准,个案和个案也不同,你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及相关条款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自己进行计算。
http://baike.baidu.com/view/20059.htm?fr=ala0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7-04
首先责任的划分你就有错误,你这个应该吃你是主责,你应该是非机动,承担的是60%的责任。。

至于赔偿,要根据你的自身情况,和受伤情况来分析,我需要你的具体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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