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我外婆在当地铁路系统工作分得一单位房(无房产证,当时大环境下,都是你在铁路工作,单位就给你套房子住),之后我外婆和我外公离婚,外婆去了外地,工作也从本地铁路系统调去外地铁路系统(外公外婆有一子一女,外婆带儿子去了外地,外公带女儿也就是我妈在本地),这套单位房就由我外公带我妈一直住下,到了90年代,铁路系统号召单位职工买断分给的单位房(就是交些钱把单位房由公转私),当时有些人买断了,有些人没钱买断(我外公就是其中),考虑到没钱买断的人,铁路系统就说没买断的人每月交钱继续住这单位房(我们这铁路小区有不少是这样的)。就这样一直到了现在2017年,前前后后我外公、我妈、我、我女儿,4个人的户口都落在了该住房上。现在听说我们这小区马上要拆迁了,我们这小区中很多原先没有买断的人都去买断了,买断该单位房的条件是:该单位房居住人中,不论原先老人或者现在年轻人中是否有人在本地铁路系统工作都行。 问题就出在了这里,我外公外婆现在都健在,但是我外公不是铁路系统中人,我外婆也不在本地铁路系统了(去了外地铁路系统),我妈,我爸,我,(我女儿很小)都没有在本地铁路系统。现在,我外公80多岁除了这套居住的原我外婆给予的单位房就没有房子住,我也无房,我爸妈虽然有套房,但是面积很小才60个平方。问题来了,如果以后把这套单位房拆掉,我外公该怎么办?我们家能否得到补偿?是怎么样的补偿(是分套房子继续给住,每月交钱和现在一样,还是给拆迁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