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节度使 宋通判

唐节度使导致后来军阀割据,原因是节度使权力过大
那么宋通判权利是不是也很大?最后有没有导致和唐一样的后果?
宋通判和唐节度使比较。

  节度使是官名。唐初沿北周及隋朝旧制,重要地区置总管统兵,旋改称都督,惟朔方仍称总管,边州别置经略使,有屯田州置营田使。唐代开始设立的地方军政长官。因受职之时,朝廷赐以旌节,故称。《资治通鉴》第二百一十卷唐纪二十六有载: 唐睿宗景云元年(公元710年),丁酉,以幽州镇守经略节度大使薛讷为左武卫大将军兼幽州都督,节度使之名自讷始。景云二年,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节度使开始成为正式的官职。唐末农民战争爆发后,朝廷进一步失去对地方的控制,节度使林立,他们拥兵自雄,互相兼并。其中武力最强、在唐亡后建号称帝者,先后有五代;其余割据一方,立国改元(也有未改元者)自传子孙者为十国。而五代十国境内之节度使亦多桀骜跋扈,节度使部下更多悍将骄卒,逐帅杀使之军变事件不断发生。

  唐末五代,藩镇武将专权,天下动乱不已,中央集权始终巩固不下来。宋初,统治集团全力解决这个大问题,著名的“杯酒释兵权”故事,就是解除武将兵权的明智之举。武将解除兵权之后,则往往以朝臣身份出守州郡,官名为“权知军、州事”。“权”,有临时之意,意谓随时可以罢去,从名称上亦注意矫正藩镇的父死子继之锢弊。同时,为了防止州郡官尾大不掉,又在州郡设通判,作为副职,与权知军、州事共同处理政事,其职责为:“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通判还有一个职责:“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得剌举以闻。”
  到了南宋,通判更可以直接向皇帝奏报州郡内的包括州郡官、县官在内的一切官员的情况,又见通判的兼有监察官性质。而通判级别则多数仅为从八品,与权知军、州事的二、三品相差悬殊,亦为大小相制之意。
  这样看来,通判一职,既是州郡官的副职,而又起了汉代的监御史(监郡)和督邮(监县)的双重监察作用。有此一职,中央与州、县的关系,即如心之使臂、臂之使手,指挥自如了。由此,不但五代的藩镇武人专权、州郡成为独立王国的问题,能够较彻底解决,同时也有利于监察腐败现象。

参考资料:《中国古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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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03
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郡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必须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通判之名,也因上下公文均与知州联署之故。通判的差选,初由朝廷选京官任职,后改由转运使、制置使及提举司等监司奏辟。通判之掌除监州外,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皆可裁决,但须与知州通签文书施行。通判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中央官吏。
节度使:唐初沿北周及隋朝旧制,重要地区置总管统兵,旋改称都督,惟朔方仍称总管,边州别置经略使,有屯田州置营田使。唐代开始设立的地方军政长官。因受职之时,朝廷赐以旌节,故称。节度使后期掌管军政,和中央分离,尾大不掉。他的形成和唐初的扩张有关,由攻转守后,节度使权利越来越大。
宋时有平章军国重事,大概能顶上唐节度使,由于平章军国重事便独揽军、政大权,出现了军政合一的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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