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用社贷款10万,破产了,贷款人现在工作,银行起诉了,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我老爸给一位亲戚担保贷款10万,这位亲戚破产了,现在他工作,月薪2800,法院封了1800,这位亲戚还有梁东房,前不久一套房过户给他的亲戚了,还有一套住宅房,现在法院经常来我家评估,而且不出任何评估手续,像这情况我老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院能找到这位亲戚

这情况有点复杂,建议你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你介绍的详细一点人家就会回复的具体一点。据我所知,你的那位亲戚如果按‘破产法’申请了破产手续,除去工人工资、税外不够部分用财产抵债(贷款)就行了。当然,如果没有履行‘破产法’程序,在当事人还不起贷款或有意拖欠贷款的情况下担保人是要承担还款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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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3
看当初你老爸签得是何种担保方式,如果连带担保,则无论借款人有无还款能力,债权人都可以向担保人追索的;如果是一般担保,那只有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债权人才能向担保人追偿。借款人无力偿还当然是指在扣除了所有的可变现资产(但要为其保留基本的居住地)后仍无力偿还的情形。你说的这种情况,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你老爸此时不用理会,因为借款人仍有偿还能力。当然,如果签合同的时候没有明确是何种担保方式,默认为连带担保的。
第2个回答  2010-07-13
据我所知,你的那位亲戚如果按‘破产法’申请了破产手续,除去工人工资、税外不够部分用财产抵债(贷款)就行了。
第3个回答  2010-07-13
担保就要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也就是说你亲戚还不出来,就要你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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