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期间律师能否会见当事人

如题所述

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不可以和家属见面,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一直到判决生效后,家属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若人已经被刑事逮捕,家人与朋友们是不能见到他本人的,只用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家属要及时请律师去会见犯罪嫌疑人,与之面谈,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维护合法权益。若要办理会见,要提供委托人(其监护人、近亲属)的身份证,以及委托人与嫌疑人的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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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3
去年年末,我哥哥去新化上梅镇派出所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时候,居然被告知身份证早已在两年前给办掉了,是公安局的办理的。赶到公安局一查,果然,一样的姓名,一样的年龄,一样的地址,身份证编码也一样,只是照片不同。公安机关的人最后给我哥哥补办了一张,可是之前的那张冒办身份证还在另外一个人身上,并没有当面撕毁。我们到上梅镇派出所请立案侦查,他们居然说没关系的,要我们回家安心睡觉,而公安机关对这件事也不予理会。官官相护,老百姓诉求无门,那张流落在别人手上的身份证,号码一样,肯定是可以用的,这样对我哥哥今后的生活岂不构成很大隐患,简直就像有一颗定时炸弹,请律师告诉我,该怎样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上诉的话,怎样才能成功?感激不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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