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东的中学教师,在原单位工作6年了,现在由于家庭问题,需要把工作到我爱人所在学校,我爱人所在学校已经同意了,爱人所在当地教育局也同意了,现在是我所在单位还没有明确答复我,请问接下来我该怎么做?是由我爱人所在当地教育局发商调函呢?还是先由我所在学校发商调函,请说说具体程序。先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