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主要事件:

如题所述

这是鲁迅写于1918年的短篇小说,描写了一个读书人在封建制度下被毒害的悲剧故事。揭示了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

鲁镇有一个咸亨酒店,孔乙己是这个酒店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孔乙己的长衫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收拾过了。他满口之乎者也,店里的其他顾客都以他取乐。

孔乙己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是没有进学,又四肢不勤,愈过愈穷,可是写得一手好字,于是便替人抄抄书,换饭吃。可是他又好吃懒做,抄着没几天,人就连带着笔墨纸砚没了。

于是,叫他抄书的人也没了。有一天,酒店掌柜的说孔乙己许久没来了,还欠着十九个钱。有人说,他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腿了。

过了些日子,孔乙己又出现了,他确实断了腿,他用手爬过来的。喝了一碗酒,又爬走了。再后来,再也没人看见过他——他大约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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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09
一个穷困潦倒的下层知识分子,嗜酒却只能跟普通劳动群众在一起喝。他迂腐又不失天真,曾给人们带来欢乐。但后来他因偷书被打断腿,不得不用手“走”来买酒,此后便不知所终,看来是在那样的社会挤压、那样的观念毒害下,无声无息地死去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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