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四个人,打了一个串吧的演艺主持人,是因为主持人喝多酒乱说话。而且,情节有点严重打了3次。
伤者鼻梁骨骨折,5根肋骨骨折,我们问了很多朋友肯定是轻伤了。
打架第二天,我们就给伤者拿去2万元的医疗费,并赔礼道歉了。
另外,我当天喝多了酒,也不知道怎么的把饭店的硅藻泥墙踢了个碗口大的洞,还随意把饭店一盘子蚬子倒在地上。
我们4个人都去派出所投案自首了,做了笔录。
现在问题是伤者家漫天要价,要几十万,饭店也漫天要价要好几万,我们承担不了。
这种情况,我本人能判缓刑吗?我不是主犯,我是上去打的。
我也主动给饭店赔礼道歉了。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谢谢!不过什么是附加刑,这个不太明白!
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从哪方面定的寻衅滋事罪?是不是饭店那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