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员工签合同可以要求合同未到期员工不能辞职吗?还有就是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规定中合同期限为空格,

1: 我2008年6月进公司签定的合同是2008年7月1日到2009年7月1日后来续签了空白的劳动合同(只有公司法人盖章)(当时不签又不行,那样工作就没有了);
2: 签了合同后我没有得到任何一份合同。我现在还在公司已经超过一年,请问公司和我签定的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可以申请双倍赔偿:
3: 听有的同事说公司的合同填写的日期好象是3年,但是现在公司为了约束员工离职,准备又和我们签定但是里边写到工作期限为五年中途辞职无效,并且要压一月工资,我该怎么办?
请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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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为了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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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9
第一、你的合同有效,因为你签字了。第二、压工资是不对的,超过一个月,你可以此为据提出离职,并申请相关费用。第三、中途离职无效是不对的,据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离职只需提前30天告知单位即可。
第2个回答  2010-07-15
新劳动法规定了的,可以自动离职的,公司没有权利要求你中途不能离职,你可以去网上看看新劳动法
第3个回答  2010-07-11
公司行为违法,但你不能要求双倍工资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4个回答  2010-07-14
1.劳动者有一份合同的;
2.如果原劳动合同期限过了,在签的合同就是续订合同;如果期限没过,再签的合同就是变更合同,原合同就作废了;变更后的新合同你还是要拿一份。
3.员工可以辞职,不过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新合同如果不允许中途辞职就是违反劳动法规定,可能造成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由用人单位造成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
4.用人单位不能乱扣工资和证件的,扣你证件,投诉他可以罚他款,没法律依据乱扣你工资或者拖延不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可以要求赔偿的。

最好先问单位要原合同看一下,但是如果他们不给看原合同,胡乱捏造原合同内容来哄你们签新合同,那就存在欺诈行为,违背了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新合同可能无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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